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社科院及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安排作出如下调整:
一、延长毕业实习截止时间
按照学校关于推迟开学相关安排的通知要求,将毕业实习截止时间由原定的4月底延长至5月底,各学院可在6月初按规定报送毕业生实习成绩。
二.调整毕业实习开展形式
因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各地区各单位情况复杂,学生个人状况差异较大,所以各学院可以适当调整毕业实习的开展形式,在保证实习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毕业实习活动。
1.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由学院组织开展的集体性毕业实习活动;
2.对于符合国家、地方、学校及实习单位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具备继续开展毕业实习活动条件的毕业生,按照自主自愿原则开展实习活动,学院不宜作强制性规定;
3.对于因疫情防控暂时无法开展毕业实习活动的毕业生,可暂缓进行毕业实习,待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再行开展实习活动;
4.对于因特殊情况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无法开展正常毕业实习活动或毕业实习时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灵活处理。
三、加强毕业实习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制定调整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密切保持与毕业生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反馈毕业生的愿望和诉求,与学校相关部门一起共同研究解决毕业生在毕业实习方面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2020届毕业生能够顺利毕业。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月30日